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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将实行“双控制”优化新增产能

2016-08-03 来源: 南方日报讯

省环保厅出台系列措施,推动环境保护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粤将实行“双控制”优化新增产能

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

南方日报讯 (记者/谢庆裕 通讯员/陈昊)近日召开的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性战略进行研究部署,并提出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建设,全面启动双控行动’”。在推进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环境保护该如何发力?

笔者1日从省环保厅获悉,该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环境保护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提出实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总量控制指标双控制,优化新增产能质量和合理布局。《意见》从加大治污力度、落实创新驱动、强化环境约束、改革环境管理制度等四个方面发力,重点部署14项具体工作任务,将促进环境保护在我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新增产能布局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指出,为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并为积极稳妥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提有效支撑,我省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在《意见》中明确提出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总量控制指标“双控制”制度。

《意见》要求,以规划环评优化新增产能布局,落实规划环评空间管制、总量管控、环境准入要求,对新增产能实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总量控制指标“双控制”,引导新增产能质量提升和合理布局。省环保部门将配合环保部完成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加强能源资源开发、流域开发、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以揭阳金属生态城为试点,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清单式管理。

此外,《意见》还要求适当提高珠三角地区企业的环保准入要求和排污标准,优先保障省重点项目或向粤东西北转移项目的总量指标需要,探索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新增产能布局。

环保部门还将加强优化交通设施、垃圾焚烧、输变电等重点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完善公众关切环境问题沟通协调模式。

第三方评估推广到大气和土壤治理

《意见》要求,将严格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短板。“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稳定下降,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地级市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在水环境方面,《意见》针对重污染流域和黑臭水体的短板,提出“加快推进重污染流域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按期完成广佛跨界河、淡水河、石马河、茅洲河、练江、小东江、九洲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170个位于城市的黑臭水体治理。

大气方面,则从联防联控深化到精细化管理,《意见》提出按照“分区施策”的原则,以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精细化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土壤环境方面,将编制实施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方案,严格控制土壤污染来源,实施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控,推进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

《意见》还提出,对环境整治的第三方评估,将从目前的水领域,扩展到包括大气、土壤在内的综合领域。

珠三角力争率先建成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省生态创建的相关计划,珠三角9市要全面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珠三角力争到2020年建成首个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群。环境保护部和广东省政府也正协商决定进一步加强部省合作,在5年内共建珠江三角洲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去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环保部门将健全环境准入制度,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促进我省落后和过剩产能去除,为新增优质产能腾出环境容量,有效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在健全产业环境准入制度方面,《意见》明确,要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管理要求和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制定实施火电、印染、电镀、矿山等有关重点行业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加快建立严格的产业环境准入制度,明确提出禁止和限制准入的新(扩)建产业名录。鼓励各地制定实施相关行业、区域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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